【导语】:廊坊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 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下同)2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1.5元。
补贴标准
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下同)2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1.5元。
》》》扩展:
夏季高温津贴是用工场所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发放的额外劳动报酬补偿。由于河北省南北跨度长,气温差别大,夏季高温津贴实行差别时长。其中,冬季取暖期标准不超过4个月(含4个月)的市、区、县(市),每年从5月21日至8月31日执行;冬季取暖期标准超过4个月(不含4个月)的市、区、县(市),每年从6月11日至8月20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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