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新购置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1.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2.机动车购置发票
3.车主身份证
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首次
1.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证明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车主身份证
办理流程
新购置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程序:
1.新购置机动车注册登记前,机动车所有者应当在拟注册登记地申请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2.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人员应当依据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凭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以及机动车购置发票,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首次核发程序:
1.在用机动车所有者应当在机动车登记地,申请首次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2.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人员应当依据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凭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3.在用机动车首次核发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其有效期至下次环保定期检验日期止。
4.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中无法查询到的车型,按照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
简易工况法
轻型车(总质量3.5吨以下)50元
中型车(总质量3.5-10吨)65元
重型车(总质量10吨以上)70元
自由加速法
滤纸式烟度计30元
不透光烟度计30元
双怠速法30元
办理时限:
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