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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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标准

领取标准:

2017年度廊坊失业金领取标准:每人每月最高1090元,最低970元

领取期限: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办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廊坊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办理材料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步骤一:单位申请。由用人单位自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步骤二:失业手续。5个工作日内通知本人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手续,之后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存折。

步骤二:失业金领取。失业职工按季到经办机构签到,失业金按月发放。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

1.廊坊市霸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廊坊市霸州市长途汽车站西400米

电话:0316-7863839

2.廊坊市永清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廊坊市永清县西环武隆路157号

电话:0316-6696951

3.廊坊市文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廊坊市文安县文安镇兴文道368号

电话:0316-5282891

廊坊各区县市的社保中心联系方式一览

    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