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监护人适龄子女,按照以房产入学的E1-E3类办理入学,并提交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及相关手续。
一、入学条件
一年级:年满6周岁(例:2025年9月入学,需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符合安次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七年级:符合安次区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二、学校范围
安次主城区指南环路、西环路合围区域内国办中小学,具体包括:
小学:廊坊市第一小学、廊坊市第五小学、廊坊市实验小学、廊坊市第十四小学、廊坊市第十七小学、廊坊市第二十一小学、廊坊市第二十八小学、廊坊市第二十九小学、廊坊市第三十小学、廊坊市第三十三小学、廊坊市第十七中学(小学部)、北史家务西孟各庄小学、北史家务祖各庄小学、杨税务镇杨税务小学、杨税务镇南庄小学、仇庄镇普照营小学。
中学:廊坊市第四中学、廊坊市第五中学、廊坊市第十中学、廊坊市第十七(中学部)、廊坊市第十八中学、廊坊市第二十中学。
三、招生程序
(一)分类报名
中小学报名入学按照房户一致(A类)、现役军人(B类)、户籍(C类)、燕赵英才(D类)、房产(E类)、企业养老保险(F类)6个大类、12个小类进行,采取线上分类报名方式进行。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1.A类:法定监护人片区内自有住房,且户籍在该房产名下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产权证、物业收据或发票、出生证、结婚证。
2.B类:安次区内工作和居住的现役军人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现役军人单位证明、居住证明、出生证、结婚证。
3.C1类:户主为法定监护人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以租房落户的,需提交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
4.C2类:户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三代人户籍在一起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
5.C3类:法定监护人及子女随他人房产落户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出生证、结婚证。
6.C4类:法定监护人及子女为单位集体户口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出生证、结婚证。
7.D类:主城区工作和居住的燕赵英才卡持卡人员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燕赵英才卡持卡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工作单位证明、居住证明、出生证、结婚证。
8.E1类:法定监护人片区内自有住房(确已入住),安次区主城区户籍,但房户不一致人员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产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收据或发票、出生证、结婚证。
9.E2类:法定监护人片内自有住房(确已入住),安次区乡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产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收据或发票、出生证、结婚证。
10.E3类:法定监护人片区内自有住房(确已入住),非安次区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产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收据或发票、出生证、结婚证。廊坊市域外户籍的还需提交居住证。
11.F1类:安次区乡镇户籍(南环路、西环路合围区域以外)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安次区就业证(或备案合同)、安次区营业执照、廊坊市或安次区人社局出具的上年12月至当年5月企业养老保险证明(不含补缴)、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出生证、结婚证。
12.F2类:安次区以外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不含广阳区和开发区户籍)。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安次区就业证(或备案合同)、安次区营业执照、廊坊市或安次区人社局出具的上年12月至当年5月企业养老保险证明(不含补缴)、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出生证、结婚证。廊坊市域外户籍的还需提交居住证。
(二)注意事项
1.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消防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2.以房产为入学依据的,法定监护人需持有该房产50%及以上的产权。
3.所有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法定监护人企业养老保险缴纳单位地址作为片区划分依据;缴纳市直企业养老保险人员以实际工作的单位地址为片区划分依据;灵活就业且缴纳企业养老保险人员子女入学,由区教体局结合招生情况统筹安置。
4.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监护人适龄子女,按照以房产入学的E1-E3类办理入学,并提交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及相关手续。
5.因各种原因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入学材料的,当片区内学校无学位时,由区教体局按照其他学校剩余学位情况进行调剂。
6.按照入学材料从第1类到第12类的顺序依次录取,如录取到某一类别时超出了招生计划人数,由区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调剂到周边学校就读,主城区学校学位不足的,向乡镇学校调剂。
7.学生及家长请关注安次区教体局和各学校发布的招生通知,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以当年招生通知为准。
8.对入学材料弄虚作假,部门联审联验未通过的,取消入学资格,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四、本入学指南最终解释权由廊坊市安次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解释。如有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本入学指南根据情况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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