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略指南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延长产假由现行的六十天延长到九十天;
发放标准:按照生育出院或计划生育门诊手术当月职工所在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为日计发标准;生育津贴跨年度发放的,发放标准不调整。 生育津贴低于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发放办法:生育津贴是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拨付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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