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报名方式为学生家长登录廊坊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在线完成报名信息填报。
三、入学材料
(一)户籍类
主要涵盖以开发区户籍为主要依据的适龄子女。具体细分为:
1.开发区各行政村村民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明,结婚证。未完成拆迁回迁村民子女,需提供拆迁协议及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或自有房产证明。
2.户主为法定监护人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物业收据或发票,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明,结婚证。
3.户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三代人户籍在一起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物业收据或发票,出生证明,结婚证。
4.法定监护人及子女随他人房产落户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物业收据或发票,出生证明,必要时提供结婚证。
5.法定监护人及子女为单位集体户口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出生证,结婚证。
(二)房产类
涵盖以房产为主要依据的适龄子女。具体细分为:
1.法定监护人片区内自有住房,且户籍在该房产名下的适龄子女(房户一致)。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产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收据或发票、出生证明,结婚证。
2.法定监护人片区内自有住房(确已入住),但房户不一致人员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产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收据或发票、出生证明,结婚证,非开发区户籍人员,廊坊市域外户籍的适龄子女需提供居住证。
(三)现役军人类
涵盖在开发区内居住的现役军人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军官证、现役军人单位证明、居住证明,结婚证。
(四)燕赵英才卡类
涵盖在开发区工作和居住的燕赵英才卡持卡人员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燕赵英才卡持卡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工作单位证明、居住证明、出生证、结婚证。
(五)随迁子女类(主要涵盖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
1.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不含广阳区和安次区户籍)。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开发区就业证(或备案合同)、廊坊市本级或开发区人社局出具的上年12月至当年5月养老保险证明(不含补缴)、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出生证、结婚证。
2.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不含广阳区和安次区户籍)。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开发区营业执照、廊坊市本级或开发区人社局出具的上年12月至当年5月养老保险证明(不含补缴)、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出生证、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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