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廊坊本地宝(微信ID:langfbdb)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廊坊不动产首次登记材料的相关消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社会团体须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
批准用地文件(原件)、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原件)、划拨价款缴纳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提供80坐标系电子档)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5.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