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河北全省促进汽车消费活动定于9月10日正式启动,截止时间仍然是10月31日,详见正文。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启动全省促进汽车消费活动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商务局,雄安新区改发局:
近期,我省部分地区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经研究,全省促进汽车消费活动定于9月10日正式启动,截止时间不变。请按照冀商建设字〔2022〕5号文件组织实施。
河北省商务厅
2022年9月8日
河北省商务厅此前印发《全省促进汽车消费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全省汽车促消费活动10月31日结束,省级补贴资金用完为止。补贴对象为全省居民。参与补贴活动的汽车品种为7座(含)以下家用轿车(含非营运皮卡)。具体补贴标准:以新车成交价格计算,每购1辆10万元以下的新车,补贴1000元;每购1辆10(含)至20万元的新车,补贴3000元;每购1辆20(含)万元以上的新车,补贴5000元。汽车以旧换新,在新车补贴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加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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