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录取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原则,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院校根据招生政策和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025河北高职单招录取政策
(一)高职单招录取
录取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原则,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院校根据招生政策和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据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院校在确保公平公正、安全稳定的基础上,可根据生源情况调整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计划分配,也可根据办学条件调整专业间计划,给考生提供更多的录取机会。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二)技能拔尖人才录取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奖项(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招生院校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录取。免试考生资格审查和录取工作由各单招院校负责,院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和公示后,按程序报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
获得省教育厅认定的省赛二等奖、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部分,省赛二等奖的考生免试直接赋满分,三等奖的考生可免试直接赋满分分值的90%(考生也可参加考试,按其较高分值计算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省教育厅批准的职普融通实验班举办的校赛一等奖(只根据高年级一次校赛成绩认定)获得者,参照省级比赛三等奖应用
(三)退役士兵录取
退役士兵报名参加高职单招免于文化素质考试,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四)其他优惠照顾政策
符合普通高考优惠照顾政策的考生,在高职单招中享受同等待遇。
四、新生入学和待遇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按录取院校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报到。高校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跨考试类转学、转专业,不得转入只招收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的招生专业,其他待遇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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