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果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即2011年7月1日)之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于延长缴费5年后,本人申请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如果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后参保的,则要申请延缴手续,按月缴纳。
如果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即2011年7月1日)之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于延长缴费5年后,本人申请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如果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后参保的,则要申请延缴手续,按月缴纳,直至养老保险缴满15年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除以上两种延长缴费的办法外,也可以由本人提出申请办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作退费处理。
举例说明》》》
张某,1960年8月出生,首次参加养老保险是2011年6月,到2020年8月满60周岁,缴纳养老保险9年3个月,不符合退休条件。因其首次参保时间是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即2011年7月1日)之前,那么可以在延长缴费5年后(即65周岁)办理一次性补缴。
李某,1960年8月出生,首次参加养老保险是2011年10月,到2020年8月满60周岁,缴纳养老保险8年11个月,不符合退休条件。因其首次参保时间是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即2011年7月1日)之后,那么只能按月延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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