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更好满足居民住房需求,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4月1日起执行新的公租房收入标准,更多住房困难人群将有机会通过公租房解决居住难题。
一、收入标准调整
(一)中心城区常住户口家庭
1.低收入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调整为44782元(含)以下;
2.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调整为55977元(含)以下。
(二)新就业职工
新就业职工个人年可支配收入调整为55977元(含)以下。
(三)外来务工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个人或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调整为55977元(含)以下。
二、执行说明
(一)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其他准入条件按现行政策执行。
(二)调整后标准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此次调整依据2024廊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提高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收入标准。
中心城区常住户口家庭中,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标准从之前的53459元调整为 55977 元(含)以下,低收入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由42767元调整为 44782 元(含)以下。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个人或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也调整为 55977 元(含)以下。
这意味着更多收入水平相对较高一些的家庭和人员被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使住房保障政策能够覆盖到更多有住房困难的群体,让更多廊坊人有机会通过公租房解决居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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