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三河市公安局最新规定:三河市全域内禁止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不可以,根据三河市公安局最新要求:
1、三河市全域内禁止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2、请广大市民充分利用微信朋友圈、群聊、抖音等网络平台传播方式,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的益处,使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成为大家的自觉行为。
3、对于违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相应处理。
4、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举报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举报电话:11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廊坊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烟花】可获廊坊各区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告原文、禁止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处罚标准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