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廊坊公租房申请启动时间为11月23日,具体租金标准暂未公布,后续将持续更新相关消息。2019年廊坊公租房租金标准仅供参考。
2021廊坊公租房租金标准暂未公布,有租金相关消息将实时同步更新。
2019年廊坊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1、城区住宅市场平均租金标准和保障房集中项目区域住宅市场平均租金标准。具体标准为:(1)城区住宅市场平均租金标准:12元/月•平方米,作为分散配建(回购)的公共租赁住房缴纳租金测算依据;(2)保障房集中项目区域住宅市场平均租金标准:幸福佳苑小区为12元/月•平方米、颐和佳苑小区为12元/月•平方米、金泰小区为11元/月•平方米、惠民小区为11元/月•平方米、儒苑小区为11元/月•平方米、金悦小区为13元/月•平方米,作为配租住房租金缴纳测算依据。
2、租赁补贴测算依据标准。在按照市场调查数据测算城区住宅市场平均租金标准的基础上,确定租赁补贴测算依据标准:18元/月•平方米,作为租赁补贴核发测算依据。
二、广阳区、安次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本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到位。
三、市发展改革、市住房城乡建设、市财政、市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征收、保障、监督等管理工作。
四、调整后的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在廊坊市区范围有效,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2021年廊坊公租房申请于11月26日启动,申请条件如下:
(一)中心城区城镇户籍家庭
1、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籍的家庭,并在市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以下,且家庭财产在45万元以下;
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单身家庭在30平方米以下),在市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
4、申请家庭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限价商品房,未承租公有住房或者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等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5、申请租赁补贴的家庭,需在市区租赁住房居住。
(二)新就业职工
1、年满18周岁且未婚;
2、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籍,并在市区实际居住;
3、申请时在本地工作未满5年且毕业未满5年;
4、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经人社部门备案;
5、在市区无自有住房,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未租住公有住房或者父母住房困难且未以家庭或个人申请任何住房保障;
6、个人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以下;
7、用人单位出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担保书。
(三)外来务工人员
1、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持廊坊市居住证或者具有中心城区以外乡镇户籍(只限广阳、安次区),并在市区实际居住;
3、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经人社部门备案,由用人单位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社保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4、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在市区无自有住房,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未租住公有住房;
5、个人或者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以下;
6、用人单位出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担保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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