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审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将严格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 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二)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二款,报考执业医师,须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时间计算连续工作时间。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22年8月15日(含)前注册,中专学历毕业的于2019年8月15日(含)前注册,方可报考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期间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需上传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三)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报考临床和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学历、专业、注册年限等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四)除军队医疗机构、三级甲等医院、各级疾控中心外,其他医疗机构均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注意是“副本”,正本无效,必须包含诊疗范围页)。非现役军人在部队医院试用或执业的,须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或单位红头文件证明。
(五)《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仅考试当年有效。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需填写《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满考核证明》,如执业地点涉及多个单位,须提供每个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满考核证明》和带教老师执业证,每个单位1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签名章,缺一不可)。
(六)2023年毕业的应届生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七)短线医学专业加试:报考执业医师的试用岗位必须是院前急救、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申请加试需填写《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及《公示证明》,2023年毕业的应届生不能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八)规培学员应在规培基地所在地的考点报名。规培基地需提供报考的规培学员名单,并在考生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右上角标注“XX级专硕规培”或“XX级社会规培”的标识。
(九)凡持2003年(含)以后毕业的中专学历报考者,须提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网-“学历认证服务”)。
(十)毕业证丢失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发的教育部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或“学历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报考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2、《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原件
3、二年制中专提供补课时证原件
4、《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5、《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1(直接报考助理或执业的考生)
6、《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2(助理升执业的考生)
7、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9、《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复印件
10、带教老师的《医师执业证》复印件(内容页均需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11、考生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复印件,并加盖机构公章。
12、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或团级以上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政治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
1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3(2023年毕业的应届生需提供)。
报考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1月22日至2月4日24时,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1.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进行网上报名,选择“廊坊考点(代码08)”,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无需上传相关材料。
2.2023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2024年仍须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报考时间及费用
网上报名时间
每年2~3月左右,具体时间届时由国家考试中心公布
现场报名时间
每年3~4月份,具体时间由当地卫生局公布
报考费用
具体费用请咨询当地卫生局
注: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临床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一般在6~7月份,临床执业医师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一般在9~10月份